法律热线:
首页
律师介绍
成功案例
律师文集
活动剪影
合同新闻
合同知识
法律咨询
联系方式
律师文集
成功案例
律师文集
活动剪影
合同保全
合同诉讼
合同知识
合同新闻
合同法规
合同效力
合同订立
合同范本
合同担保
合同常识
合同义务
合同终止
合同履行
首页
>
律师文集
>
合同义务
文章详细
合同的形式-书面形式、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
发布时间:
2018年4月13日
武汉资深合同纠纷律师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[19990315]
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,有书面形式、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。
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,应当采用书面形式。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,应当采用书面形式。
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
1.合同违约责任的免除有哪些情况?买卖合同的附随义务是什么意思?
2.合同履行中附随义务的特征与意义有哪些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情形有哪些
3.无偿借款合同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后合同义务的主要内容及法律责任有哪些
4.施工单位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合法吗?买卖合同附随义务法条规定有哪些?
5.什么是合同后义务?
首页
|
专长领域
|
律师文集
|
相册影集
|
案件委托
|
人才招聘
|
法律咨询
|
联系方式
|
友情链接
|
网站地图
All Right Reserved
武汉资深合同纠纷律师
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@2024
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:
13006134148 网站支持:
大律师网